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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QQ5煤矿用烟雾传感器_多少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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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 牌:FU 
型 号:189 
规 格:JT519*391 
单 价:200000.00元/台 
起 订:1 台 
供货总量:7420 台
发货期限: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45 天内发货
所在地:北京市
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2024-07-05 23:57:08
浏览次数:5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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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资料信息
 
 
产品详细说明

1、矿用需要扣缴的烟雾税目
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税发〔2005〕205号印发)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:

(一)工资、薪金所得;

(二)劳务报酬所得;

(三)稿酬所得;

(四)特许权使用费所得;

(五)利息、传感股息、器多红利所得;

(六)财产租赁所得;

(七)财产转让所得;

(八)偶然所得;

(九)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少钱其他所得。

新个人所得税法已将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矿用其他所得」税目取消,因此,烟雾可以预计,传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,器多建筑企业负有代扣代缴(或预扣预缴)义务的少钱税目为上文之第(一)至第(八)项。

2、矿用常见税目主要内容

(1)工资薪金所得,烟雾如建筑企业直接支付给职工(含农民工、传感季节工、器多临时工、少钱离退休人员再任职、挂证人员、工资由本单位直接发放的劳务派遣人员)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。

(2)劳务报酬所得,如建筑企业支付的专家评审费、不在本单位任职受雇的董事费、监事费、兼职人员收入等。

(3)稿酬所得,如建筑企业内部报刊,微信公众号,网站刊发员工或非员工的文章而支付的报酬。

注:此条无明确规定,本人主张按照稿酬所得征税,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。

(4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如建筑企业自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、向个人股东分红等。

(5)财产租赁所得,如建筑企业自个人租入房屋,施工设备等。

(6)财产转让所得,如建筑企业自个人购入股权、房产等财产。

3、不需要扣缴的税目

(1)如个人已按照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」(新税法更名为「经营所得」)或者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」(新税法已取消本税目)缴纳个人所得税,建筑企业在支付款项时,没有扣缴义务。

(2)建筑企业应当准确把握经营所得的内涵,如果对方个人应按照经营所得税目征税,则建筑企业没有代扣代缴个税义务,但建议要取得对方的完税证明(通常通过代开发piao附征)。

4、应扣未扣的风险

《征管法》第六十九条: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、应收而不收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,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
来源:成功快车财税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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